2020年最新甘肃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公告(2000人)

[复制链接]
查看: 774|回复: 0

2020年最新甘肃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公告(2000人)

[复制链接]
查看: 774|回复: 0
黑马论坛 楼主

1万

主题

475

回帖

722

积分

匿名族

积分
722

最佳新人活跃会员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荣誉管理论坛元老

QQ

黑马论坛 2022-2-14 00: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黑马论坛在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最新甘肃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公告(2000人),供大家参考,如有任何变动,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甘肃省2020年公开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公告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2020年继续选聘一批综合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入编为乡镇事业干部,专职担任软弱涣散村和无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村的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县(市、区)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岗位名额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乡村服务的“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扶持一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等项目人员中尚未入编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有1年以上党龄、2年以上乡村行政工作经历。

  3.户籍在招录县(市、区)或在招录县(市、区)服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民族地区招录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附加特殊条件和要求。

  5.已在村级组织中任职的符合招录条件的项目生,考录可设加分项,具体加分政策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4日上午8:00至9月10日下午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进入“甘肃省2020年公开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报名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项目生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含党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岗位等要素,需服务所在乡镇党委加盖公章)、电子版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县(市、区)岗位必须与项目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地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报考本县(市、区)岗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2020年9月5日上午8:00至9月11日下午18:00。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10:00至9月1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甘肃省2020年公开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准考证》的,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地点

  市(州)设考区,报考人员在报考岗位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笔试前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

  (四)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需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严格考场秩序

  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考场秩序工作。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坚决进行查处打击。各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加强对笔试考场内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六)成绩公布

  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阅卷,省委组织部统一汇总笔试成绩后,于9月17日在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公布,供考生查询。

  五、面试

  面试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于9月19日上午9:00开始。面试人员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按报考本县(市、区)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比例可放宽到1:2。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需带证件、面试要求等内容,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电话通知本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计入),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选聘计划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于9月20日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报省、市党委组织部门。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员。

  七、考察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确定的考察人员按照1:2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突出考察岗位匹配度和人岗相适,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履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作风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环节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到考生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按照选聘计划研究确定初选人员。

  八、资格复审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网上报名信息以及初选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党员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扶贫、信访、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劳动监察等部门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九、体检

  初选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经市(州)党委组织部核准后,按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全日制学历、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选聘规定的,取消选聘资格。

  十一、审批与备案

  公示结束后,县(市、区)党委根据公示情况,于9月底前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乡镇党委根据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通知,任命聘用人员为村党组织书记。聘用的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安排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并逐级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

  十二、待遇及管理

  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的身份、工资、职级与乡镇在编在岗事业干部相同,各地根据实际可适当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管理,身份、晋升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原则上不少于5年,确因工作需要,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调整交流。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全职在村工作,与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所任职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每年单独对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

  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工作期间,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931-8928940

  技术咨询:0931-8928492

  各市州咨询电话:

  兰州市:0931-8425458

  嘉峪关市:0937-6328810

  酒泉市:0937-2612137

  张掖市:0936-8212437

  金昌市:0935-8217925

  武威市:0935-2215900

  白银市:0943-8238481

  定西市:0932-5930560

  天水市:0938-8270291

  平凉市:0933-8232027

  庆阳市:0934-8215722

  陇南市:0939-8216619

  甘南州:0941-8218094

  临夏州:0930-6212087

  附件:全省县(市、区)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名额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甘肃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gansu/),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
黑马论坛祝君早日上岸!加油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充值学币
秒冲到账永久有效不清空

QQ|QQ客服 : 341422094|问题咨询 / 信息举报 / 侵权删帖|网站地图|公务员论坛 |

GMT+8, 2024-11-24 20:54 , Processed in 0.09828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