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嫩江市事业单位招聘39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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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论坛 2022-11-9 23: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嫩江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 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我市81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范围

  面向黑龙江省辖区户籍或黑龙江省辖区生源(含农垦、森工)公开招聘,户籍迁入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前(不含当日)。

  嫩江市直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质等相关条件(见附件1),B类岗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如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士证、执业药师证、检验士资格证)可不限专业要求;

  (四)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9日至2004年11月9日间出生,含当日);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1月9日至2004年11月9日间出生,含当日);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要求;

  (七)根据人社厅发〔2022〕21号,对于在2021 年及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 2021 年及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C类、D类岗位招聘,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单中体现的学段、任教学科依照招聘计划报考相应岗位,成绩单不能体现任教学科的可报考不限学科的岗位;

  (八)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道德品行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5.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报考;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7.除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外,在取得学历过程中学习经历重叠人员;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考申请、照片、学历、户籍等报考资料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嫩江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A类岗位报名网址:https://nj2022sy.ibaoming.net/;B类、C类、D类岗位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hlj/09hhnj/),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过程中的各环节(加分确认、笔试、面试现场确认、面试、体检等事宜相关安排)通知将通过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及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查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8:30至11月24日15:00,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1月18日8:30至11月24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及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缴费确认,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在2022年11月18日8:30至11月25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逾期不再受理缴费事宜。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按照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黑办发[2019]22号文件要求,对3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人员、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乡镇岗位的加15分,报考其它岗位的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2分。

  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管理岗位的加15分,报考乡镇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单位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9日。符合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加分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和入伍时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证明;属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指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党组书记。

  加分确认时间:2022年11月22日,工作时间。

  地点: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加分确认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另行通知。

  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专题频道-考试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因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2倍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网上报名时考生需仔细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且应当准确、完整。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及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注: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例如:“会计”和“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与应用”“计算机及应用”,均可视为同一专业。报考者要如实选择或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二)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报考时一致)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考试时间120分钟)

  (1)岗位代码为A开头的(A**)为A类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历史常识等;

  (2)岗位代码为B开头的(B**)为B类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领域相关的基础知识;

  (3)岗位代码为C开头的(C**)为C类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等;

  (4)岗位代码为D开头的(D**)为D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等;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非统招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中专(高中)、大专、本科及以上连续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第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嫩江市辖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籍为省外的黑龙江省辖区生源提供档案内《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现场确认资格,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专题频道-考试招聘专栏公布。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A类、B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C类、D类岗位面试采取讲授微型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专题频道-考试招聘专栏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总成绩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学校及工作单位采取了解、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有无文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专业素养、“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在考察期间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嫩江市,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参加考核、放弃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通过招聘的在2021 年及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保证招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招用资格者,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者及有其它违纪情形者,除取消考试资格和招用资格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56-761202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400-1629-400转1007(A类岗位)

  400-838-9296(B类、C类、D类岗位)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嫩江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嫩江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嫩江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嫩江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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