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成都公务员考试(含公安司法系统)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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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论坛 2020-5-28 08: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体检安排公告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体检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经笔试、面试,符合条件进入体检人员共计1028人,其中: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881名(附件1)、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103名(附件2)、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行政系统)进入体检人员44名(附件3)。

  二、体检具体流程

  (一)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0年6月6日(星期六)、6月7日(星期日)、6月13日(星期六),共3天。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本人体检时间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其中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进入体检考生,于体检当日早上6:40前到达成都天府国际金融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7号楼东广场集中,6:4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考生,于体检当日早上6:40前到达成都市公安局正大门(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集中,6:4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统一前往体检地点。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1.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行政系统)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除按照上述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外,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三)体检要求

  1.检录需携带的证件。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等,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2. 出示健康信息码。请参加体检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同时选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入口,生成通信行程卡。体检当日须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生成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并现场提交体检前一天的防疫健康信息码截图(包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的页面以及“未见异常”的页面)及通信行程卡截图纸质材料(三个截图应彩色打印在一页A4纸内),并在空白处标注“情况属实+姓名+身份证号+时间”。

  3. 填写《健康情况申报卡》。请参加体检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4(只能打印成A4一页纸),签字栏需手写。若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前14天内有《健康情况申报卡》中所列情形,请提前与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联系。

  4. 境外或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及时告知。请参加体检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入口,查询所在地的风险等级。经由境外或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蓉人员需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主动电话联系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告知,影响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5.如实填报《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请进入体检的考生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后,逐项如实填写该表中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逐项检查并遵医复检。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待确定受孕后可暂不做X光检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2.考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3.公务员录用体检将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4. 考生体检时一般应全程佩戴口罩,按现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配合主检医生,确保体检有序进行。

  5.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6.考生在体检中应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五)体检结果公布及复检安排

  1.体检结果公布。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后的一周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输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体检结果。

  2.复检安排。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向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1号楼12125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司法局对考生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复检。

  联系电话: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028-61884978

  成都市公安局         028-86407323

  成都市司法局         028-61888765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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